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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书记,烈士。
湖南省益阳县人,1879年生。青少年时期读过几年私塾,后随父驾船谋生。其父死后在泉交河镇开粮行。1926年参加农民运动,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不久任泉交河区委副书记。
马日事变后,被国民党当局通缉,先后转移至沅江、南县、华容、石首等地从事联络工作,恢复、重建党的组织,建立农民武装。1928年春任中共南(县)华(容)安(乡)特委委员,参与组织暴动队50余人,在洞庭湖滨开展游击活动。7月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员,次年3月任特委书记。他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,结合湘西斗争实际,领导制订了《湘西工作决议案》。在安乡山区建立游击队,作战20多次,将缴获的武器、弹药、粮食、布匹,送给苏区红军,且给湘鄂西红军输送过不少干部和战士。1930年9月任中共湘鄂西特委委员,分管南华安地区党的工作。
1931年9月,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,任省工委书记,领导长沙、南县、安乡及湘中一带的地下工作。次年1月,省工委改为长沙中心市委,行使省委职权,任代理书记,领导长沙市郊和株萍、粤汉两路沿线城市及水口山矿区与湘中地区的地下斗争。1932年底长沙中心市委机关遭破坏,他潜往湖北公安,以挑货郎担为掩护,秘密串连从洪湖突围出来的共产党员。1935年与共产党员廖果生筹办自强中学,在江南、江北联络一些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,以讲故事的形式向大家分析形势,鼓舞斗志,将学校作为革命活动的秘密据点。1936年3月成立党小组。10月,在公安县成立中共荆(州)沙(市)地下党支部,任副书记。这个组织在中共湖北省委派人审查后得到承认,省委组织部长钱瑛赞扬说:"这个支部在白色恐怖的环境里能保存下来,坚持战斗,是我们党一个不可多得的生命。
1938年夏季以后,历任中共公安县委委员、县委书记,公南特委宣传委员、组织委员,领导抗日救亡活动。1940年冬,公南特委改为湘鄂边特委后,任组织部长,积极贯彻白区工作方针,建立新的联络点,做好党员的隐蔽和转移工作,为石首党组织的重建打下基础。他还参与领导湖南的南县、华容、常德、安乡、澧县和湖北松滋、石首、公安等地的斗争。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,中共中央南方局考虑他的安全,要他去延安,他要求继续坚持在白区工作。1942年任中共湘鄂边特委书记,在极端险恶的环境中,以家庭织布厂为掩护,领导湘鄂边各县发展党组织,开展抗日民主斗争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,由安乡陈家嘴秘密迁居东南洲,以教书、种田身份作掩护,坚持秘密斗争。1946年9月19日,他与妻子夏晨辉、通讯员王赐信,一同被叛徒李崇高出卖,遭国民党当局逮捕,押至常德监狱。在狱中,他顶住敌人的刑讯利诱,坚不吐实。22日,被残暴的特务装上小船,沿沅江而下,运至盐关河心勒死,沉入江底。时年67岁。
选自《二十世纪湖南人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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