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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鲠生

(1889——1971)
 

    

    
    中央研究院院士,中国外交部顾问,法学家。

    湖南省长沙县人,原名周览, 1889年生。早年官费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,先学实业,继攻政治经济学,加入了同盟会。1909年回国。1913年,与好友杨端六等在汉口创办《民国日报》,并任编辑,抨击军阀专横,反对袁世凯独裁,因而报馆被查封,编辑人员被通缉。他潜往上海,改名周鲠生。得黄兴协助,同年7月赴英国爱丁堡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,获硕士学位。又到法国巴黎大学攻读法学,获博士学位。五四运动爆发后,他在巴黎投入斗争,以阻止中国代表在《凡尔赛和约》上签字。1921年回国后,任上海商务印书馆法制经济部主任。1922年任北京大学政治系教授。教学之余,开始研究国际法和外交史,整理发表了《不平等条约十讲》等系列论文,力陈不平等条约对中国主权的危害。1926年初,参与改组广东大学为中山大学筹备的工作。北伐军占领南京后,任南京国立东南大学教授、政治系主任。1929年与李四光等筹建国立武汉大学,任教授、教务长。1932年参与发起中国政治学会,是中国最早的大学政治学教授和政治学家之一。1939年,应邀赴美讲学。曾任中央研究院评议员、太平洋学会年会中国代表、旧金山联合国组织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,参与中国外交事务和对外法律工作,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利益。1945年回国后任武汉大学校长,扩充了文、法、理、工4个学院,恢复了农学院,增设了医学院。1948年被评选为中央研究院人文组院士。他拒绝就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一职,并将俸金退回去,支持武汉大学师生反饥、反内战、反迫害的斗争。国民党特务搜捕进步师生,枪杀3名学生,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惨案。他与武汉行辕主任程潜交涉。发动全校师生请愿,迫使国民政府将武汉警备司令撤职,释放了被捕师生。1949年初,何应钦赴武汉请他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,他当面谢绝。武汉解放前夕,他团结全校师生,粉碎了自崇禧勒令迁校的阴谋,号召全校员工团结联防、互助应变、共渡难关。
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他继续任武汉大学校长兼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、文教委员会副主任。他从事教育工作达30年之久,一贯主张教学育人,二者并重,常以"以日进不已之精神,做继往开来之工作"勉励学生。他的清高品格,为人钦佩。1950年以后离开了教学岗位,历任外交部顾问、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、第一至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71年在北京病逝,终年82岁。

    他毕生从事国际法之研究,主要著作有《国际法大纲》、《现代国际法问题》、《国际法新趋势》、《国际法概论》、《近代欧洲外交史》、《近代国际政治小史》、《赢得太平洋上的和平》、《现代英美国际法的思想动向》、《国际法》等。其《国际法》一书,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列为国际法之基本原则,使传统的国际法发生了质的变化,对维护世界各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,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起了重要作用。50年代初,被任命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起草委员会法律顾问,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根本大法的制定工作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选自《二十世纪湖南人物》

  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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